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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法律事务


一、银行业务
  1、接受客户委托,代理或协助进行银行客户资信调查;
  2、银行个人金融见证业务;
  3、协助银行进行贷中、贷后管理;
  4、代理金融纠纷案件如因存单、担保、借款、票据纠纷引发的各类金融诉讼、仲裁、调查与强制执行;
  5、不良贷款处置(接受金融机构委托,代表其通过催收、谈判、调解、诉讼等方式,依法收回逾期贷款及清理其它债权、债务)、代理借款、贷款担保、信用证、存单、委托贷款、资金拆借;
  6、 担任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律顾等。
二、保险业务
  1、 接受客户委托,代理或协助处理人身保险、车辆保险、其他财产保险的承保和理赔;
  2、起草和审核保险合同、保单、理赔协议等法律文书;
  3、 出具律师意见书;
  4、 代理客户进行保险争议的调解和诉讼。
三、为票据、信托、融资租赁及金融衍生工具所涉及的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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